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⑧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******
作者:钱加荣、毛世平,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
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全面部署,农业强国具体表现为农业供给保障能力强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、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、农业竞争力强和农业发展水平高,一个关键指标——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可以集中反映这些农业强国的基本特征。建设农业强国必须全面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。
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是对农业生产系统总体效率的度量,即农业总产出与总投入之比。这里的“全”不是指全部生产要素,而是指除有形生产要素(如资本、土地、劳动等)投入外,能够影响农业产出增长的所有因素,包括品种改良、新技术推广、资源配置优化、产业结构调整、经营体制创新和调控政策改进等。全要素生产率可直观理解为科学技术,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是科技进步的有效衡量指标。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越高,表明农业发展对化肥、农药、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的依赖性越小,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越高、可持续性越强。
对照农业强国建设目标,目前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,农业发展仍然不平衡、不充分,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技术进步不同步现象仍然突出,各类问题集中表现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不高。因此,要着力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,为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。
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,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:
第一,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,夯实农业发展科技支撑。一是要加强基础研究,不断推进原始创新前沿。聚焦农业生物组学、合成生物学、动物免疫调控机制、营养代谢调控机制等世界前沿领域,强化创新布局,积极取得重要科学发现,提出相关科学理论,为农业强国建设打造世界领先的基础研究平台。二是要紧跟国际农业科技前沿,瞄准应用研究新方向。聚焦生物育种、现代信息、新材料、智能装备等国际前沿技术领域,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,努力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,牢牢把握科技自主权、发展主动权。三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,开展关键领域“卡脖子”技术攻关。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的国家需求导向,围绕种子和耕地“两大要害”,强化品种选育、耕地质量提升等重大实用技术研发,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。
第二,着力强化农业科技推广,坚持研发和推广“两条腿”走路。农业不同于其他行业,农业科技成果需要经过推广才能大范围应用于农业生产。当前我国农户经营规模小且分散,农业科技推广难度极大,各地普遍存在“重研发、轻推广”现象,严重阻碍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提高。在强化农业科技研发的同时,也应注重农业科技推广,将研发和推广放在同等重要位置,做好农业科技推广顶层设计,定期制定农业科技推广规划和指导文件,在国家层面形成鲜明政策导向,不断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工作,逐步形成新时期农业科技推广体系,打通连接现代科技和农业生产的纽带环节,促进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。
第三,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,提高农业经营规模效率。加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引导,有序推进全国土地流转工作,鼓励各地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、土地入股、股份合作、土地托管等方式,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,促进土地要素聚集,稳步提升农业技术应用及生产管理水平,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。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,使龙头企业、农民合作社、合作联社、家庭农场、专业大户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逐步成为农业生产新技术、新模式、新理念的开拓者和实践者,促进农业标准化、专业化、集约化生产,提高农业规模报酬。同时,需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现状,根据经营主体生产规模,研发应用适应规模经营需要的技术模式,避免规模收益下降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,不断扩展生产技术前沿,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益。
第四,优化生产要素投入结构,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。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,继续开展化肥、农药零增长行动,大力推行减量增效绿色生产技术,提高化肥、农药利用率,加大节肥、抗病等环境友好型品种研发与推广,有效替代化学要素投入,大幅降低化肥、农药投入水平,提高农业投入产出比,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。积极提升各地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,替代农业活劳动投入;加快发展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,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地区转移,为当地积极创造就业机会,吸纳农业人口就近就业,减少中西部地区农业劳动力投入,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,逐步缩小区域农业劳动生产率差异。
第五,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,强化农业科技水平提升的政策保障。农民生产积极性是一切新技术、新成果得以有效应用的基本前提,也是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基础保障。因此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,不断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及采用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模式的主观意愿,为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供政策保障。一方面要加大农业补贴政策实施力度,优化生产者补贴政策,制定考虑农业区域发展水平、农户收入差异的差别化补贴政策;另一方面,要坚持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,不再参照生产成本制定最低收购价水平,避免陷入价格支持水平和生产成本相互抬升的恶性循环。此外,还应配套出台农资价格管控措施,严防农资价格投机性上涨,形成完备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。
(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(编号:22BJY181)的阶段性研究成果)
中国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******
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(记者 庞无忌)日前,一份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截图在网络流传。自然资源部3日向中新社记者证实,该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印发的,对地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进行指导的文件。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,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。
这份通知中有部分政策调整引发市场关注。其中要求,各市、县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年度供地计划,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,给市场主体充足的时间预期预判。此外,通知指出,详细清单内的地块,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,有序组织出让,并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全部推出。
有部分媒体将之解读为取消集中供地制度。对此,自然资源部表示,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,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,更好发挥充分公开披露信息对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。
2021年,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,要求重点城市要对住宅用地集中公告、集中供应。按照规定,原则上发布出让公告全年不超过3次。
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,集中供地模式刚推出时,主要是应对当时高地价及新一轮楼市上涨。随着市场走势变化,供地规则适时优化调整是应有之义。2022年,已有部分城市增加了土地供应批次,全年集中供地的次数超过3次。
李宇嘉指出,集中供地是长效机制,不能因市场低迷就退出。此次调整是集中供地由“1.0”升级到“2.0”阶段。“1.0”阶段应对开发商加杠杆炒地,“2.0”则意味着精细化、透明化供地。要注意,此次对集中供地的完善,最重要的就是供地计划和信息。
此番通知也明确,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全面掌握土地供应状况,作出理性判断,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